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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大事记

1991年中国医学教育大事记

时间: 2019-08-14 作者: 来源: 杏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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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试办七年制高等中医教育的通知》,决定自1991年秋季起,在北京、上海、广州中医学院招生试办。

1991312日和99日,全国高等医药教育领导管理协调委员会于分别召开了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就当前影响高等医药教育全局性的工作和关健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协商。

19914月,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颁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专业(本科)主要课程基本要求》(试行)

19915月,卫生部教育司在天津召开了专题研究在医学教育中加强预防医学教育问题的第三次研讨会。系统研讨在高等医学教育中,特别是在临床医学类专业教育中如何有效地加强预防意识,以及加强对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的教育。

19917月,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在天津召开“理科与医科共同培养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研讨会”。会议进一步明确,首先在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中贯彻理医结合的方针,并提倡各校在理科教育与医科教育的结合上,进行多种试验,探索规律,办出特色。

19918月,国家计生委与湖北医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设立了第一个永久性的计划生育普通大专教学点。国家计生委对湖北医学院一次性投资400万元;由该院建立计划生育系,下设计划生育管理专业和计划生育医学专业。

19919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于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强医药院校德育工作的意见》、《高等医药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试行)》、《医学生誓言(试行)》等文件。上述文件强调在落实把德育放在首位的过程中,必须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医药教育的业务教学全过程,要引导教学管理干部、广大教师主动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德育工作必须齐抓共管。

199110月,解放军总后勤部在重庆召开了“总后医学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座谈会”。总参、总后的有关同志及全国各医学院校、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领导、专家、教授共60余人出席了会议。

199111月,卫生部教育司在长沙召开“卫生部属高等学校临床教学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临床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经验,讨论修订了《卫生部关于加强部属学校本科临床教学工作的暂行规定》、《卫生部关于临床教学阶段加强德育工作的意见》,表彰了部属高等学校临床教学工作21个先进集体和82名优秀教师。

199112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广州举行。会议通过了“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由86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副司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王镭同志任理事长,黄永昌、程伯基、严世芸、李荟元同志为副理事长,聘请了陈敏章、曹泽毅、董建华、吴阶平、马旭、彭司勋、陈文杰等7名专家为顾问。